科技处简介

作者: 时间:2013-11-12 点击数:

 

 

依据学校质量管理手册和学校质量方针、目标,学校科技处作为科学研究、科技开发以及创新创业的职能部门,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,负责对全校科学研究、科技开发、创新创业以及学报的编撰和发行进行项目管理和服务。科技处现有工作人员5人,处长唐蓉萍、副处长蔡建刚、科研管理干事周彩霞、科研管理干事张怀远、科研管理干事贾宁,其中教授2人,副教授3人。

1.工作范围:

1.1 负责学校的科学研究工作;

1.2 负责学校的科技开发工作;

1.3 负责学校创新创业工作;

1.4 负责学校的学报编撰和发行工作。

2.职责与管理权限

2.1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、法规、以及学校办公会、校长、主管副校长的决定和指示,结合工作实际,提出科技处工作计划,经主管校长批准后,负责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总结。

2.2 负责科技处工作,负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科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2.3 负责全校科学研究、科技开发、创新创业及学报的编撰等管理工作,根据上级的科研批准立项以及有关规定,提出学院计划和经费安排,草拟项目申报文件,在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,负责对外联系纵向、横向和产学研合作办学的规格、专业方向,按有关程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,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。

2.4 负责全校的创新创业工作。

2.5 在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,按照学校制定的科研和技术开发项目管理以及经费管理办法,负责学校教研基金的立项和评审工作。

2.6 负责学校教科研项目的结题、成果鉴定的初审、申请,组织鉴定,上报审批,处置工作。

2.7 负责学报编撰发行和学报编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2.8 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2.9 负责学校的科技工作总结和统计工作,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。

2.10 负责并认真执行处室下属人员岗位职责,对内、对外公文起草和文书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分类、立卷、保管并送档案室归档。

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科技处  副处长:7941259 办公室:7941709/79414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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