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编制和实施学校教科研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;全面负责科技处工作;(处长)
2.负责科研课题的审定、立项、报批、结题及科研成果鉴定、评审、奖励;(处长、副处长、科研干事)
3.负责提出学校教科研的设置规划和管理方案;(处长、副处长)
4.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计划、组织、实施,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;(处长、科研干事)
5.负责学校教科研经费的筹集、分配、使用、管理及各类课题经费及有关学术活动经费的管理;(处长、副处长、科研干事)
6.负责教科研其他统计报表工作;(处长、科研干事)
7.负责全校科技开发、成果推广、科技服务和咨询以及科研成果转让等工作;(处长、科研干事)
8.负责学校重大科技项目的调研;(处长、科研干事)
9.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项目研究及年会的管理工作;(处长)
10.负责举办各种学术交流活动;(处长、副处长、科研干事)
11.负责学校教研基金项目的年度规划、申报及管理;(处长、副处长)
12.负责全校创新创业工作;(处长、副处长、科研干事)
13.负责学校学报的编辑、发放、交流等工作。(处长、副处长)